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国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13********6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03民初6725号
案号
(2021)辽0103执20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白国杰给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借款本金69 398.20元及截至2019年7月8日的利息(包括罚息)12 721.59元,上述款项被告白国杰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12月15日分六期偿还,每月每期偿还13 700元;二、被告白国杰于2020年12月15日前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给付自2019年7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按合同约定以实际每笔分期清偿之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分别计算利息);三、被告白国杰于2020年7月15日前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支付律师费4 517元;四、如被告白国杰逾期履行上述任意一期还款义务,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有权对本调解协议所有未还款项申请执行;五、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1 966元,减半收取983元,由被告白国杰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4-09
发布时间
2021-05-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