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鲁海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4********4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甘0723民初332号
案号
(2021)甘0723执恢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文红、鲁海英偿付原告濮生山借款50000元,限被告张文红、鲁海英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濮生山要求被告张文红、鲁海英承担利息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56元,由被告张文红、鲁海英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5-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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