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荣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02********00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302民初1218号 |
案号 |
(2021)赣0302执6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被告确认借款本金130,000元,被告董云、荣霞于2019年6月7日之前还款30,000元;2019年9月13日还款50,000元,余款5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二、如二被告有任意一期违约,原告可就剩余借款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律师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2,500元,二被告负担2,500元。四、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财产保全费1,170元,由被告董云、荣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时间 |
2021-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