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施吉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25********1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681民初5347号
案号
(2021)鲁0681执4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施吉东欠原告胡国宝借款60000元,被告施吉东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2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20000元,余款20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付清。若被告施吉东有任意一笔逾期履行,原告胡国宝可就剩余未还款项及利息(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一并申请执行二、原告胡国宝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50元,由被告施吉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口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5-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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