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德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2********004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521民初3118号
案号
(2021)黔0521执5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方县 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黄德先自愿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罗荣凤借款50,000.00元。二、被告黄德先自愿承担15,000.00元的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050.00元,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为525.00元。被告黄德先自愿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捺印),经本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方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1-29
发布时间
2021-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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