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8********0054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黔06民初34号
案号
(2021)黔06执恢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田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借款4915000元及利息和罚息,利息按月利率8.7125‰,从2014年12月1日计算至本金付清止;罚息在月利率8.7125‰基础上加收50%,从2015年11月30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止。二、被告田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实现债权费用12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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