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海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6********2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403刑初91号 |
案号 |
(2021)黔0403执5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余海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5-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