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31********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西民二初字第420号 |
案号 |
(2020)桂0107执恢9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卢燕英尚欠原告广西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70万元及截止2014年5月30日的借款利息111150元,共计2811150元,定于2014年6月2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二、被告陆艳英于2014年6月2日前支付原告广西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现本案债权的律师费99265元;三、被告徐良、陆艳秀和南宁市徐氏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陆艳英的上述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本案受理费15042元,由被告陆艳英、徐良、陆艳秀和南宁市徐氏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该款原告已预交,四被告于2014年6月2日前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1-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