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深科保温板墙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3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85民初2147号 |
案号 |
(2021)鲁0685执2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烟台深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吕顺东工程款948335.2元,利息以948335.2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1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二、被告烟台康祺食品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烟台深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山东深科保温板墙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出资范围内对被告烟台深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款项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吕顺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498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15000元,原告吕顺东负担9372元,被告烟台深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烟台康祺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山东深科保温板墙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9126元并互付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闫丕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00661376507M |
登记机关 |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招远市玲珑路南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