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4********03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324民初3466号 |
案号 |
(2021)鲁1324执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兰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桂风偿还原告山东兰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6000元及利息177499.53元(计算至2019年4月20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019年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罚息利率计算,利随本清。二、被告姚广龙、李琳、刘丽、李明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兰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