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28********39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105民初5070号
案号
(2021)川0105执50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信用卡透支本息等共计62453.72元,其中本金39605.88元、利息18739.54元(截至 2018年11月7日)、滞纳金3803.3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分期手续费275元、其他费用30元及还清时止的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事实及理由:被告于2014年08月16号向我行申请办理了卡号为6222539539582110的信用卡。其后被告开始使用信用卡并透支,截至 2018年11月7日 共欠透支本息等共计62453.72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仍未还款。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现依法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4-19
发布时间
2021-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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