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321********075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302刑初917号
案号
(2021)闽0302执14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蔡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交纳。)二、责令被告人蔡强及同案人潘顺全退出赃物折价款人民币三万零一百元,发还被害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灵川制梁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5-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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