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照那木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327********23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526民初334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内0526执1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照那木拉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赵扎力根白乙拉借款13600元及利息(以136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30日起按月利息1.8分计算至清偿此款止)。二、驳回原告赵扎力根白乙拉的其他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22元,由被告照那木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5-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