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尚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527********13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黔0422民初1953号
案号
(2021)黔0422执恢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宋尚华欠原告林琪借款本息140000元,定于2018年1月起至9月每月28日前偿还5000元,剩余借款95000元在2018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清偿。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由原告林琪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定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2-05
发布时间
2021-05-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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