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21********12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921民初3628号
案号
(2021)鲁0921执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程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程令才劳务报酬25000元并支付利息(以2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23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213元,保全费300元,共计513元由两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5-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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