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21********12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921民初3628号 |
案号 |
(2021)鲁0921执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程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程令才劳务报酬25000元并支付利息(以2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23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213元,保全费300元,共计513元由两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5-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