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兰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124********12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427民初686号
案号
(2018)闽0427执13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福州红韵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吴兰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宋兴烜装修预付款84500元;二、福州红韵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吴兰新应支付宋兴烜违约金(以84500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16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实际返还装修款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8-09-05
发布时间
2018-09-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闽0427执1366号
立案日期
2018-09-05
执行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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