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海嘉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5********WCX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521民初2467号 |
案号 |
(2019)桂0521执6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岑仁美与被告北海嘉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被告北海嘉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应将承租的房屋恢复原状归还给原告岑仁美管理使用;三、被告北海嘉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岑仁美租金44000元(租金按每月4000元 ,从2017年9月23日计至2018年8月22日止,以后租金从2018年8月23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解除合同生效后、被告北海嘉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将其承租的房屋恢复原状归还给原告岑仁美之日止);四、被告北海嘉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支付装修费9000元给原告岑仁美;五、驳回原告岑仁美对被告陈晓、梁俪铧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125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62.5元,由被告北海嘉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负担。该费用原告岑仁美已预交,由被告在履行付款义务时一并偿付给原告。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3-28 |
发布时间 |
2019-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桂0521执60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28 |
执行法院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3562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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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00MA5KCEWCX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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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