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巩桂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901********5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2民初11225号 |
案号 |
(2021)粤0112执44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0)粤0112民初11225号巩桂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180488元及利息(截至2020年7月6日为13621.86元;自2020年7月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以所欠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0.05%的标准计算)、分期付款手续费7284.33元、逾期还款违约金(截至2020年7月6日为15739.39元;自2020年7月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为基数,按月利率5%计付)及案件受理费227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时间 |
2021-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