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81********0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481民初360号
案号
(2021)鲁1481执6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崔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刘德志运输费3067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3.5元,由被告崔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09
发布时间
2021-05-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