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神房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3********3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05民初13345号 |
案号 |
(2021)川0105执43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神房军支付申请人垫付款300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0751.78元,共计50751.78元;2.被申请人曹庆根对上述债务向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申请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截止至今共计4476.31元(以50751.78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9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实际应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4.申请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433元,共计55661.09元;5.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