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神房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83********30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105民初13345号
案号
(2021)川0105执43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神房军支付申请人垫付款300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0751.78元,共计50751.78元;2.被申请人曹庆根对上述债务向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申请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截止至今共计4476.31元(以50751.78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9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实际应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4.申请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433元,共计55661.09元;5.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4-09
发布时间
2021-05-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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