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祁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11********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苏少民初字第107号 |
案号 |
(2021)辽0111执7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张颖与被告祁兵婚生女孩祁淇镉(2011年1月24日出生)从2012年8月起由原告张颖监护抚养。被告祁兵从2012年8月起至2013年8月止每月给付婚生女孩祁淇镉抚养1000元整,被告祁兵从2013年9月起至婚生女孩祁淇镉独立生活时止每月给付祁淇镉抚养费500元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