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苗华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4********26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0403民初7186号
案号
(2019)豫0403执恢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景晋欠原告平顶山市大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借款90000元及利息27000元,2018年2月1日前还本金45000元及利息10000元,2018年5月1日前还本金45000元及利息10000元,原告平顶山市大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王景晋未按第一次约定的时间还款,原告可就全部借款90000元及利息27000元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苗华涛对本调解书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640元,减半收取1320元,由被告王景晋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3-26
发布时间
2019-04-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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