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鲍鹏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526********04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526民初91号 |
案号 |
(2021)豫1526执1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民一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鲍鹏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余道亮借款11万元及利息(从2021年1月8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潢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时间 |
2021-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