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红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24********15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702民初698号
案号
(2021)豫0702执18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理赔款71063.43元、保费7299.16元;并支付违约金6488.42元(该违约金以78362.59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为标准,自2020年7月23日起计算暂计至2021年4月25日,实际请求支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请求支付总金额暂共计为84851.01元;2、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923.5元;3、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4-27
发布时间
2021-05-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