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高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2********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22民初7304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24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锐、梁高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蔡红玲借款100000元及该款自2019年4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蔡红玲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60元,减半收取1330元,由被告张锐、梁高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时间 |
2021-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