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82********30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105民初6649号 |
案号 |
(2021)鲁0105执15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明需偿还原告侯梦然借款本金64000元、利息2500元,由被告赵明自2020年12月起每月20号向原告侯梦然偿还本金3500元,共支付10次,共35000元;被告赵明于2021年4月20日前另偿还原告侯梦然本金14500元;被告赵明于2021年9月20日前另偿还原告侯梦然本金14500元及利息2500元;如被告赵明逾期支付任意一期欠款,原告侯梦然有权要求被告赵明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且被告赵明需另行支付10000元违约金。二、原告侯梦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原、被告双方基于本案,别无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00元,由被告赵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