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国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203********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11748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1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国庆尚欠原告魏红借款160万元,利息2.3484万元,共计162.3484万元,被告李国庆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魏红偿还20万元,于2021年3月30日前向原告魏红偿还20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原告魏红偿还30万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原告魏红偿还30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魏红偿还30万元,于2022年3月30日前向原告魏红偿还32.3484万元,如果被告李国庆有一期逾期偿还,原告魏红有权就全案剩余标的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9412元,减半收取计9706元,由被告李国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