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农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30********0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15刑初346号 |
案号 |
(2021)川0115执15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农智甲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15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被告人农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三、扣押在案的300条熊猫(硬时代版中支)香烟,予以没收。扣押的其他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