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伟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27********366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922民初421号
案号
(2021)桂0922执6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陆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主文一、被告钟伟梅赔偿原告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辅助器具费合计11457.2元给原告温汉杰。二、驳回原告温汉杰对被告谢菲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反诉原告钟伟梅的反诉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陆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4-18
发布时间
2021-05-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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