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齐向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5********009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722民初1345号
案号
(2021)鲁1722执5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单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齐向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袁方为其代偿的人民币100万元及相应利息(其利息自2017年12月28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二、对第一项中不能追偿的部分,由被告齐林旺(齐林辉)向原告袁方支付二分之一;被告齐林旺(齐林辉)向原告袁方支付应负担款项后,仍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被告齐向辉追偿的权利;四、驳回原告袁方的其它诉讼请求。等。。。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时间
2021-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