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雷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5********4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临民初字第63号
案号
(2015)临执字第018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国平、闫亮山、徐雷鸣、淄博拓炜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淄博沃特曼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前归还原告贾云借款220 000元。二、案件受理费4 675元,减半收取2338元,诉讼保全费1820元,由被告李国平、闫亮山、徐雷鸣、淄博拓炜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淄博沃特曼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5-07-17
发布时间
2015-10-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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