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东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3********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623民初3770号
案号
(2021)闽0623执3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陈东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高建梁货款12万元,并支付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及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及支付以7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9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浦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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