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明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26********2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426民初2123号 |
案号 |
(2021)闽0426执恢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尤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朱明崧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万通贷记卡透支本金29,718.26元、利息1488.45元,以及自2018年4月23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合同(编号为:000430)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尤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