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喜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629********05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925民初752号
案号
(2021)内0925执恢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凉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9)内0925民初752号:判决杨喜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武刚借款322534元;杨喜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武刚借款利息,以322534元为基数,从2015年2月26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总数为348300元;案件受理费11208元,减半收取计5604元,由被告杨喜胜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凉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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