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01********03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423民初399号
案号
(2021)甘0423执2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张宏、多杰单周、黄从华拖欠原告李生福租赁费81150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4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41150元并承担违约金4200元;二、原告李生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14元,保全费920元,由被告张宏、多杰单周、黄从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5-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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