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102********38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103民初1334号 |
案号 |
(2016)鲁1103执9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岚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日照绿能工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前向原告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二、被告日照市信达铁艺有限公司、日照昊禾木业有限公司、日照川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赵毅、邵波、王洋、吴云翠、董波峰、文永传、窦文斌、于鹏对上述第一项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8-24 |
发布时间 |
2016-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6)鲁1103执932号 |
立案日期 |
2016-08-24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