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102********38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1103民初1334号
案号
(2016)鲁1103执9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岚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日照绿能工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前向原告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二、被告日照市信达铁艺有限公司、日照昊禾木业有限公司、日照川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赵毅、邵波、王洋、吴云翠、董波峰、文永传、窦文斌、于鹏对上述第一项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8-24
发布时间
2016-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6)鲁1103执932号
立案日期
2016-08-24
执行法院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00000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