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柯丹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81********20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琼9002民初214号
案号
(2021)琼9002执恢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琼海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海南尚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寇勇退还预付装修工程款23000元。二、限被告海南尚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寇勇支付违约金15228元及赔偿原告更换锁芯费用200元、重新安装铝合金门费用3150元、补办水电卡费用100元(三项费用合计3450元)。三、驳回原告寇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19元,由被告海南尚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琼海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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