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国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5********5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121民初177号 |
案号 |
(2021)豫1121执1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舞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被执行人石国峰偿还申请执行人运输费21600元、违约金2160元及申请执行人为主张欠款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469元、律师费3000元,以上合计2722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舞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5-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