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国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5********53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121民初177号
案号
(2021)豫1121执1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舞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被执行人石国峰偿还申请执行人运输费21600元、违约金2160元及申请执行人为主张欠款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费469元、律师费3000元,以上合计2722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舞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5-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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