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丹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82********05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82民初3392号 |
案号 |
(2021)豫0482执5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执行已生效的(2019)豫0482民初3392号民事判决书(即二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61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99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5-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