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丹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82********05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482民初3392号
案号
(2021)豫0482执5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汝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依法强制执行已生效的(2019)豫0482民初3392号民事判决书(即二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61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99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汝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5-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