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常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28********1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782民初6291号 |
案号 |
(2021)鲁0782执7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孙启忠、马桂青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96700元及截止2016年12月27日的利息28700.89元,共计225400.89元。2、被执行人孙启忠、马桂青付清被执行人自2016年12月28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3、被执行人马贵金、王法臻、马贵忠、赵树英、马桂龙、徐树霞、马德军、冯庆芳、赵常伟、丁合娥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案件受理费4716元,公告费30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5-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