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302********45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302刑初486号
案号
(2021)赣0302执12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杜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4日起至2025年5月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杜萍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共计178,980元,其中被害人张付云、张益云、贺海龙106,200元,被害人谢艳春42,200元,被害人王建发30,58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5-07
发布时间
2021-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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