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30********23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730民初2801号 |
案号 |
(2021)黔2730执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确认被告陈恩林、罗琼差欠原告林先祥借款本息47 276 元、律师费10 000 元,合计57 276 元,被告4陈恩林、罗琼于2020 年12 月30 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林先祥清偿完毕;二、本案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 085 元(原告已先行垫付),被告陈恩林、罗琼自愿负担,于2020 年12 月30 日前给付原告;三、被告林先才、刘永珍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若被告陈恩林、罗琼逾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林先祥有权自被告逾期履行之日起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原告林先祥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5-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