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倪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103********06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783民初1615号
案号
(2020)内0783执14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倪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呼伦贝尔扎兰屯市金信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心借款人民币20万元,利息从2020年5月7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被告倪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1-06-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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