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和昌(广西)化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370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桂01民终2197号
案号
(2017)桂0127执7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横县人民法院(2015)横民二初字第15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变更横县人民法院(2015)横民二初字第15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禾昌(广西)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利息(利息的计算:以应付工程款1114011.55元为本金基数,从2007年8月26日起计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审案件受理费9120元,由被上诉人禾昌(广西)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120元,上诉人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本院退回上诉人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12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9614元,由被上诉人禾昌(广西)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7-07-24
发布时间
2017-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7)桂0127执772号
立案日期
2017-07-24
执行法院
横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133626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SIOW KWANG JOO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宁市横县陶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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