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牛艳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6********49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22民初1551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26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牛艳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孟冠宇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7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2%计算);二、驳回原告孟冠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78元(已减半)、保全费2128元,由被告牛艳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时间 |
2021-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