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闵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4********00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105民初290号 |
案号 |
(2021)川0105执56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偿还其所欠申请人贷款本金120434.35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止2021年1月14日的利息10365.29元、罚息42497.41元、复利3191.3元;自2021年1月15日起的罚息、复利总计以尚欠的贷款本金120434.3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但被申请人应归还的全部利息、罚息、复利总额不得超过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数额),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本案诉讼受理费153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时间 |
2021-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