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裴尚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03********3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681民初1814号 |
案号 |
(2021)桂0681执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确认被告裴尚超现共欠原告黎明健84948元;二、所欠款项被告裴尚超按以下方式分期进行还款:于2020年12月28日前还款2000元,于2021年1月28日前还款2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还款2000元,从2021年3月起,每个月28日前还款3000元至3500元,直到全部还清;三、还款方式为被告裴尚超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黎明健还款;四、案件受理费1924元,减半收取962元(原告黎明健已预交),由被告裴尚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