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景宏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13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0104民初4903号 |
案号 |
(2017)粤0104执304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州景宏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劼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返还意向金650000元及该款的利息(从2014年4月16日起至付清欠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420元由被告广州景宏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6-06 |
发布时间 |
2017-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7)粤0104执30415号 |
立案日期 |
2017-06-06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13142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胜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81338903J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3218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