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林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004********02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琼0108民初8942号
案号
(2021)琼0108执18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蔡林俊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海口分中心偿还截止至2020年4月24日信用卡欠款本金119378.68元,零售利息11311.37元,违约金16726.58元,以上合计147416.63元以及自2020年4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以本金119378.68元、零售利息11311.37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48.34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蔡林俊负担。5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03-23
发布时间
2021-06-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