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勇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11********4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323民初32号 |
案号 |
(2021)赣0323执1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谭勇军向原告姚洪祥支付工程款1287800元,于2021年1月10日前付清;二、本案受理费16390元,减半收取8195元,由原告姚洪祥垫付,被告谭勇军于2021年1月10日之前付给原告姚洪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芦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时间 |
2021-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